国际学院“佳源奖教金”评选表彰办法
(国际院发﹝2022﹞2号,2022年9月29日发布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学院教育教学质量,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,选树一批教学一线的教师先进典型,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“佳源奖教金”,每期3年。
第二条 “佳源奖教金”评选严格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公认”的原则,每年评选一次,每次评选表彰获得者3名。
第三条 成立“佳源奖教金”评选委员会,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,具体负责组织评选表彰工作。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国际学院书记、院长担任,成员包括:国际学院分管教学、科研、学生工作的副院长。
第二章 评选对象和条件
第四条 评选对象: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(包括中法双方专兼职教师);
第五条 评选条件
(一)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师德高尚,恪守教师职业规范;
(二)热爱学校,爱岗敬业,关心爱护学生;
(三)教学效果优秀,第三方督导、同行和学生评价较高;
(四)积极参与国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,积极参与国际学院学生二、三、四课堂活动者优先。
第三章 评选表彰程序
第六条 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请或教务办推荐。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或由国际学院教务办根据条件进行推荐。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作出突出贡献的,院领导可直接提名。(附件:推荐表)
(二)学院评选。每年9月召开“佳源奖教金”评选委员会会议,结合上学年评教结果对候选人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报学校办公会审定。
(三)公示。评选结果经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,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(四)结果发布。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。
第七条 学院每年10月开展评奖工作,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万元/人(税前),并公开表彰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八条 “佳源奖教金”由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赞助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起实施。